转发汕头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社区办、经发办、企业服务中心、各居委会、公司、站:
现将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并根据《汕头市"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对我辖区及属下协管企业"三小"场所现阶段的情况进行摸底和统计,按照有关表格的要求进行清理登记,于4月28日前上报街道(居委会表格报社区办,公司、站表格报企业服务中心)。
金平区同益街道办事处
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