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街道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教育
大培训工作方案
为吸取我市“ 6.10 ”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沉痛教训,遏制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再次发生,提高全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增强全社会共同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街道办事处根据上级的文件精神,决定从现在起至 12 月底,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活动,特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广东省消防宣传“四进”工作实施方案》以及省公安厅和省教育厅等五厅局《关于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作为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和全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的重要基础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构建街道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新格局。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消防安全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同益街道消防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庄素桦同志任组长,肖新峰、卢理长同志任副组长,经发办、企业服务中心、社区办、居委会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下设办公室,由宋锡雄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社区办王国明同志任副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一)街道机关各部门、各居委会、公司、站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 4 次,并能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辖区的消防安全形势,在“ 11.9 消防日”和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期间,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自觉宣传《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要求。
(二)以消防安全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简称“四进”)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1 、街道机关、社区居委会、公司、站所有人员每年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率 100% 。
2 、各单位法人代表、防火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保卫人员、重点岗位员工、特种工种工人、公众聚集场所从业人员均应参加公安消防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并在培训证件有效期满后主动参加复训。
四、工作要求
(一)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消防安全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把消防安全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扎实深入开展,抓出成效。
(二)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做到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三)各部门的宣传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做到消防安全宣传形式、内容和效果的有机统一,因地制宜,敢于创新,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在全社会大力普及消防知识,培养树立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高全社会抗御火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同益街道办事处
二○○五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