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创建好班子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全市创建好班子活动考评工作的意见》(汕创建组发 〔 2008 〕 1 号)和《中共金平区委关于贯彻〈中共汕头市委关于开展创建“团结和谐、开拓创新、廉洁务实、执政为民”好班子活动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汕金委 〔 2007 〕 13 号)精神,为切实做好考评工作,推动全区创建活动全面、深入、扎实开展,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粤东工作会议、市第九次党代会和区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牢牢把握加快发展、促进和谐的主题,以提高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为核心,运用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各级领导班子,有效规范、检查和促进全区创建好班子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考评的基本原则
考评采取班子自评申报与上级评估推荐相结合、群众评议与组织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在具体工作中必须把握以下原则。
(一) 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 坚持解放思想,牢固树立“发展依靠人、发展为了人”的理念,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的排头兵。坚持统筹兼顾,突出考核发展实绩,全面评价领导班子履行职责、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既看经济增长速度,又看经济发展质量;既看城市变化,又看农村发展;既看当前发展,又看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可持续性发展;既看经济总量的增长,又看群众得到的实惠;既看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又看精神文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党的建设成效。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基础条件,坚持定量统计和定性分析相结合。能量化的尽量量化,不能量化的提出定性标准,增加刚性,减少弹性。注意把平时检查、专项考核作为年度考评的基础和依据,多渠道、多形式了解和综合各方面的意见。
(三)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原则。 按照于法周严、于事简便的要求,注重考评质量和实效。避免形式过于繁琐、内容过于复杂,体现程序的原则性、严密性和方法的灵活性、可操作性。
(四)注重结果、激励先进的原则。 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使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奖优罚劣,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在干中考察干部、培养干部、选拔干部、使用干部,在干中创建好班子,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
三、考评责任与范围
根据汕金委〔 2007 〕13 号文件的要求,创建好班子活动的考评采取分级负责、归口管理、下抓一级的办法,由各基层党(工)委、区直局以上单位按照相应的管理范围具体组织实施。
街道党政领导班子、区直机关工委和区直各部门党委领导班子由区委创建办直接组织进行考评。
区直工委成立区直单位创建好班子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对区人大、区政协机关领导班子,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党组织关系归属区直工委的区直局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和考评工作。
四、考评的办法
考评工作根据不同的对象和范围,分别按《金平区街道创建好班子活动考评办法》、《金平区区直单位创建好班子活动考评办法》(附后)执行。考评结果由区委创建办综合审核,经区委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批准后,报区委常委会确定。各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对其他对象的考评可分别参照执行。
根据考评对象的最后得分情况分别排序。评定好班子、较好班子和一般班子。有关工作受到省、市、区“一票否决”的,一律评为一般班子。
五、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通报表彰。 考评结果通报全区各有关单位。考评结果排名靠前的好班子由区委作出表彰决定。对考评结果排名靠前的街道,其党工委书记呈报市委、市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金激励。 区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分类别、分等次给予适当奖励。奖金的标准根据区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由区委区政府确定。
(三)组织使用和处理。 考评结果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对考评结果排名靠后的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对班子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靠后的,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组织调整。对考评结果连续三年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街道党工委书记,符合条件的,呈报市委列为县处级后备干部;连续五年受到市委、市政府表彰的,呈报市委给予提拔使用或享受副处级待遇。
六、考评的组织
创建好班子活动的考评每年进行一次,一般在第一季度完成对上一年度的考评工作,主要程序和步骤包括:
(一)自评申报 ( 2 月中旬前完成)
各单位领导班子对照有关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查自评,填写有关报表,形成自评材料,由班子一把手签名及加盖公章,按要求上报。街道和区直机关工委、区直部门党委的自评情况报告径送区委创建办;由区直单位创建办组织进行考评的区直单位的自评情况报告分别送区委创建办和区直单位创建办。
(二)组织考评 ( 3 月中旬前完成)
各街道、各考评责任单位按照相应的考评办法,根据平时检查和掌握的情况以及被考评单位的自评情况,分别组织进行考评。区委创建办进行指导和监督。
(三)结果评定 ( 3 月底前完成)
1 、区委创建办对考评结果进行审核,研究提出各单位考评档次的初步意见。
2 、区委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审议考评结果。
3 、区委常委会听取考评工作汇报,研究确定各单位考评档次和排名。
4 、考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七、纪律与监督
1 、各街道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考评数据、材料的采集和核定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 、各考评工作相关责任单位要建立考评信息数据库,按有关规定每半年提供各项相关资料,供区委创建办核查。
3 、聘请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区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作为考评工作监督员,对考评工作进行监督。区委创建办设立举报电话,负责受理群众举报。
4 、对违背考评原则或有违纪行为的,视性质、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后果,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附: 1 、《金平区街道创建好班子活动考评办法》
2 、《金平区区直单位创建好班子活动考评办法》
中共金平区委创建好班子活动领导小组
二 〇〇 八年一月三十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