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益街道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
排头兵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区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扎扎实实开展好排头兵实践活动,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三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现根据中共金平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区直机关和街道机关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汕金委办〔 2006〕12号)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就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即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区委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按照区委“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重点,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全面加强党的建设为保证,紧紧围绕各项任务要求,进一步夯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思想基础和树立争当排头兵的思想观念,推动街道各项事业上新的台阶,为构建和谐同益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一是深入学习动员,推动思想观念进一步更新。 通过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学习教育,克服片面发展、安于现状、无所作为等三种思想,强化统筹兼顾、敢为人先、岗位争先、开拓创新等四种意识,增强争当排头兵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 二是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街道事业科学发展。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街道工作全局,认真做好固强补弱工作,力争弱项工作有新突破,各项工作平衡发展有新的进步,推动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是创新活动载体,推动现代文明社区建设。 以宣传发动为先导,以队伍建设为保证,以优化整合社区资源为依托,以信息化管理为手段,以社区服务为龙头,积极探索,整体推进,积极开创街道社区建设的新局面。 四是改进工作作风,推动机关效能建设上台阶。 加强责任心、权力观和法律法规教育,增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理念;推进政务公开,兑现服务承诺,优化政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严格工作纪律,实行绩效考评,使机关效能建设落到实处。 五是探索长效机制,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深入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活动,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运用有效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为实现“三个走在前面”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活动安排和方法步骤
排头兵实践活动从 3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开展学习教育,夯实思想基础(3—4月)
1.组织动员。 3月下旬,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排头兵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对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进行部署,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明确主要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要求。
2.学习讨论。 4月上中旬,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市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和区委一届五次精神,认真组织好三个专题学习:《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不断推进街道事业的改革发展》;《认真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为构建和谐金平做贡献》;《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全面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同时,要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开展“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争当全市街道工作排头兵”的大讨论。通过学习教育,强化对“三 个走在前面”的理解,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3.深入调研。 4月下旬,街道机关各部门、各社区居委会要对照《同益街道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目标和措施要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调研活动,找出与当好排头兵要求的差距,选准突破口, 形成新的发展思路和对策。领导班子成员要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结合分工,确定专题,带头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调查研究。
(二)紧密联系实际,开展实践活动(5—10月)
围绕“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结合街道争先创优工作、先进性教育活动、经济建设、社区建设、维稳工作和机关效能建设等工作重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工作全局,把“三个走在前面”排头兵实践活动贯彻好、落实好,争当建设和谐社区的排头兵。
1、加强争先创优工作,促进排头兵实践活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
紧紧围绕“三个走在前面”和争当全市街道工作排头兵的各项要求,在街道各部门、各居委会中广泛开展争先创优工作,促进排头兵实践活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各部门、各居委会要在深入调研、排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强项工作要继续抓好抓实,努力培育工作亮点,抓出工作特色;对弱项工作要找出差距,分析原因,制定相关措施,抓好落实工作,力争在弱项工作中有新的突破和新的提高。
2、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
坚持以固本强基工作为契机,以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进一步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成果。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促进《党章》贯彻落实。要对照《党章》要求,认真检查和纠正党组织和党员自身存在的问题,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积极性,把精力集中到推动发展上来,集中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上来,集中到促进先进性教育活动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上来,提高基层党建工作水平。“七一”期间,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开展为社区群众送温暖和慰问困难党员活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向心力。
3、加强服务企业力度,促进街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要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街道 2006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街道的经济工作,促进街道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一是要完善街道领导、部门挂钩联系企业制度,提高对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协管力度, 突出壮大企业规模和增加经济发展总量两条主线,抓好招商引资和完善机制两个重点,力求在招商引资和增资扩产上实现新突破;二是要在协管企业中引入创新理念,积极引导企业进行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力求在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上实现新突破。
4、加强实施“民心工程”,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要把排头兵实践活动与实施“民心工程”结合起来,着力帮助群众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积极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一是实施 “扶危济困”工程,进一步完善帮扶困难群众机制、党员联系群众机制、社会团体捐赠救助机制,积极拓宽“为民解困”的渠道,强化帮扶困难群众的力度。二是实施“劳动保障”工程,要广泛开展就业指导、就业登记、就业介绍、就业培训,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真正实现“输血型”帮扶向“造血型”帮扶的转变。三是实施“文明创建”工程,要加强街道文化站、社区文化室、宣传栏、阅报栏等文化设施的宣传作用。强化“同益信息化社区”的网上宣传功能,设立“ 同益街道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专栏 ”,在宣传内容上紧跟形势,在宣传形式上推陈出新,努力推进街道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构建文明法治社区。
5、加强维稳工作力度,促进平安社区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市、区综治维稳工作的会议精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建立健全街道维稳工作机制,强化突发事件应变协调、社会矛盾调解、法轮功对象帮教监控、两劳帮教和禁毒反毒等方面的能力。加强安全小区的创建工作,落实人员做好辖区的防疫、防风、防火工作,积极创造安全、无隐患的社区环境。
6、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开展责任教育、权力观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强烈的责任意识、正确的权力意识、自觉的法律意识,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善为的现象,做到掌权为公、用权为民。坚持依法行政、依规办事,优化办事流程,缩短办事时间。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办事公开、办事回执、首问责任、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责任追究等制度,从制度上解决职责不清、流程不畅、追究不力等深层次问题。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窗口服务机制,实行“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对外”。加强机关工作纪律的约束作用,完善考勤、工作效率、工作业绩等方面的考核内容,进一步健全绩效考核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对无所作为的坚决调整。建立健全机关效能投诉、受理、督查、处理等制度,提高办事效率和质量。
(三)组织总结评议,检验活动成效(11—12月)
11月,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三个走在前面”的要求,开展机关作风评议,组织进行自评。在此基础上,街道党工委采取绩效考评的方式对各单位、各部门落实排头兵实践活动任务的情况进行评议。
排头兵实践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并于 12月20日前,向街道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总结报告。
三、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街道成立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由区委常委、街道党工委书记许创生任组长,为排头兵实践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庄素桦,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林丰任副组长,其他党工委委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设在街道党政办公室,负责了解情况、交流信息、具体指导、检查督促等工作。要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真抓实干,切实加强对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二) 周密计划,统筹安排 。 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实施方案,做到重点突出,计划周密,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确保排头兵实践活动与街道各项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三)联系实际 ,注重实效。 要把排头兵实践活动与巩固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有机结合起来,与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有机结合起来,与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有机结合起来, 与日常党务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与“七一”表彰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不断增强活动的实际效果。
(四) 统一要求,分类指导。 各单位要按照街道开展排头兵实践活动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活动的各项要求,创造性地开展活动。街道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检查督促。要加强对排头兵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要及时报告街道排头兵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