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办因公通行证的申报对象
凡本人户口在汕头市的属我街道管理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股份制和股份合作企业、
大型民营企业和进出口业务较多的民营企业人员,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中方人员,因业务需要,均可
申办因通行证。
二、办申因公通行证的程序
1.由申办人所在单位写申办报告并盖上公章。
2.按申办审核规定,报请街道有关领导在申办报告上签核、报批。
3.汇齐申办所需材料后,送街道经济办报区侨务外事办公室审核、报市审批。
4.区办证时间一般为7个工作日,申办5个月多次的须10至15个工作日。
5.办证费用概由各申办单位支付。
三、申办因公通行证必备材料
1.初次办理因公通行证,申办单位需出具申办件一份报送区侨务外事办公室,内容要写明申办人的
姓名、年龄、籍贯、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职务、申请理由及申办类别(3个月往返一次、二次
或多次、5个月往返多次)。申办件须由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签核并加盖公章。
2.申办单位需另付申办人的政审材料一份,报区人事局审核,内容要写明申办人的姓名、性别、年
龄、籍贯、工作单位、职务、申请理由、申办类别及其本人的政历、社交、经济等方面有无问题,由所
在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报街道办事处的主要领导签核及加盖公章。
3.初次办理因公通行证的申办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正面半身免冠小2寸相片
4张,通行证妥后,身份证原件即退还本人;续办通行证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张,小2寸相片二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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