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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益司法所是2002年1月由原中马街道和中山街道合并后按编委文件规定成立起来的,司法所现有专职人员2名,所 长:何乙权(公务员)具有多年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验,司法助理员:林海英(公务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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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益司法所管理,指导同益街道辖下社区(红亭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永同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盐 埕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福明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桂馥社区委员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联韩社区居委 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志成社区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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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调解民间纠纷; (二)、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尊重社会公德; (三)、向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反映民间纠纷和调解工作情况。 做好对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新时期下司法所的一项新业务。安置帮教业务工作范围主要有四个方 面: 第一、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第二、向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接收单位介绍情况,移交有关档案、材料。 第三、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 第四、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落实重新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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