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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民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 (2)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组织居民落实居民会议的决定。 (3)发展居民经济,依法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 (4)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为居民和驻地单位在生产、生活、工作等方面提供方便。 (5)组织居民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6)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7)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居民家庭、邻里团结和睦。 (8)协助人民政府和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社会治安、计划生育、拥军优属、社会救济、青少年教育、 (9)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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